近日,我院被周口港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定为周口港区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符合要求的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可在我院进行申报和治疗,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定额报销。
重症慢性病申报流程与须知
(一)申报病种为18种: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伴有严重并发症)、高血压并发症(Ⅱ期及以上伴靶器官损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重型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癫病病、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帕金森氏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具体病种范围及月限额见下表。
(二)申报对象:
正常参保状态的周口港区城乡居民。
(三)申报时间:
每月15日前。
申报所需材料
(1)、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一年本人县级以上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由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
(2)、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照片(一寸)1张;
(3)、《港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申请表》,表格可自行下载或在评审机构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申报窗口地点与电话
医院住院部一楼医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