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福利重性精神病患者可享受住院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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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一个特殊患者群体,具有潜在社会危害性,近年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社会的构建,而有些重性精神病人仍未能得到有效治疗及监管。因此,加大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工作已迫在眉睫。

截止目前,庐江在册患者约人,县三院正常住院患者达人。为切实抓好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市县出台相关救助政策,现就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申请及救助标准作简单介绍。

救助卡申请

1

合肥市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救助卡(3级救助卡)

申请对象:

公安部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庐江县患者

办理流程:

患者及监护人持医院(县三院)进行复核诊断及危险性级别评估。

患者监护人持疾病诊断书及危险性级别评估书(一式两份),一份送当地派出所录入公安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另一份送乡镇卫生院,并填写合肥市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救助卡申请表。

乡镇卫生院根据派出所提供的已录入公安部国家重性精神病信息系统通知书,审核救助卡申请表,并对未纳入社区管理的患者与其家人签订网络管理知情同意书后纳入社区管理。

乡镇卫生院将填好的救助卡、救助卡申请表、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诊断及危险级别评估书、公安录入通知书及电子版的救助人员及日常管护小组汇总表(备注新卡)每月报县项目办审核。

县项目办审核后报卫计委。

发放新版救助卡。

2

合肥市0-2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卡

申请对象:

卫计部门《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0-2级庐江县在管患者

办理流程:

0-2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持患者身份证和疾病诊断依据到当地乡镇卫生院,填写庐江县0-2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卡申请表,并同意参加社区网络管理。

乡镇卫生院根据已经录入卫计部门《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等相关信息审核,审核救助卡申请表。

乡镇卫生院将填好的救助卡、救助卡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电子版的救助人员及日常管护小组汇总表(要与原3级救助卡汇总表分开,并备注栏注明0-2级)每月报县项目办审核。

县项目办审核后报县卫计委。

发放0-2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卡。

患者持此卡到各乡镇卫生院享受门诊服药救助。

救助标准

门诊救助标准:

全年上限为元。

住院救助标准(限3级救助卡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部分):

对于非低保救助对象,每次住院救助标准上限为元。

对于低保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在享受医保报销及民政一站式医疗救助之后,个人仍需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由财政托底保障。

咨询电话

庐江县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庐江县三院。

项目办联系-

(来源:健康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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