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锡林郭勒盟旗县市(区)基层卫生计生单位及盟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锡林郭勒盟10个旗县市(区)基层卫生计生单位,共计招聘卫生计生岗位工作人员99名,锡林郭勒盟精神病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锡林郭勒盟基层卫生计生单位及盟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9月1日至年9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3.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报考医疗、检验、医药类岗位,要求考生毕业证符合报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或取得相应岗位资格条件。
4.已经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大学专科毕业(部分基层卫生院岗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毕业或不做硬性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未取得岗位要求资格证书人员,须在本次聘用3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否则3年后解聘。
5.报考基层卫生院岗位限锡盟户籍或锡盟生源考生;报考旗县市(区)直属单位的岗位不限户籍。在锡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不限户籍。取得锡盟户籍截止时间:年9月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专科及以上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网站即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白癜风治疗如何防止白癜风的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