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属于哲学,而精神病理学属于科学,但二者都以人为研究对象。二者的结合能够使我们更为全面地理解和把握人类的存在及其变异。国家社科基金优秀项目“现象学与精神病理学的相互澄明关系”(17BZX)通过研究指出,现象学对于精神病理学以及心理治疗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应用价值,而精神病理学反过来也能促进现象学与生活实际距离的拉近。
原文:《建立现象学和精神病理学相互澄明的关系》
作者
同济大学教授徐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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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与精神病理学
我们所理解的“现象学”大致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自然态度中的现象学或经验主义意义上的现象学。在这种态度中,人们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可以轻松地获得纯粹客观和经验的事实,却忽略了任何观察都已经包含着某种理论或先入之见。这种第三人称的现象学是粗糙的,因此,它不能帮助精神病理学。第二种是哲学现象学,包括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实存现象学。意识现象学以严格的方法论反思为基础,通过意识的活动,阐明了世界是自我与他人意识共同构造的成果——这种现象学正好可用于解释精神疾病经验世界的生成与组织。实存现象学通过引入存在、此在、世界、时间和死亡等主题,将人及其心理放到了更为广阔的背景中;而对人的真正理解,只有在把人与最广阔的环境相联系时才有可能得以实现。第三种是雅斯贝尔斯的描述现象学。通过这种现象学,精神病理学家可以把患者的疾病状态再现为直观的、事实体验的、主观的心理给予性,并在此基础上寻找心理事件之间的可理解关联。
精神病理学是对异常的人类经验、行为和表达的研究。与精神病理学紧密联系但又有差异的学科有精神病学、心理学、躯体医学和哲学。人们经常将精神病理学等同于精神病学、躯体医学与生理学,而这正是我们要反对的倾向。精神病理学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