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能当免死金牌吗

芦海清,21岁,出生在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个贫穷的山村里。两岁时父亲意外死亡,母亲改嫁,从小跟父亲堂兄生活在一起。年8月考进四川师范大学。年3月28号凌晨1点10分。海清大哥被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吵醒,接完电话的老大彻底懵了。弟弟海清所在的四川师范大学打来电话说,弟弟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当老大赶到事发地(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宿舍楼东苑2栋一楼自习室)时,他被眼前的场景吓傻了,海清身首异处,头颅被砍下,勉强完整的尸体清晰可见的缝合了无数条线,脸上血肉模糊......

究竟是什么样的仇恨凶手会下如此狠手,竟将海清砍头分尸,更让人诧异的是一般只会出现在电影里的画面竟出现在四川师范大学这等教书育人之地。是学校管理疏忽还是凶手有不为人知的背景,无论从何角度思考都让人心惊肉跳。

海清的遗体于4月9日火化。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匆匆而逝。天上的海清,如今他的家人该去找谁讨回他的公道!

“第一眼看到我弟,我根本没认出来是他。”芦海强说,弟弟的遗体“身首异处”,脸上有很多划痕,“我弟生前白白净净的,完全变样了。”芦海强说,他看到法医报告上显示,芦海清身上有50多道伤口。

  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芦海清因头颈离断伤死亡。

川师大学生芦海清遭室友杀害一案在网络上反响很大,据新闻报道嫌疑人初中时患过精神抑郁疾病”,目前警方已委托相关鉴定机构给滕某做司法精神病鉴定。那么患有精神病,杀人真的就不用偿命吗?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对精神疾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作了明确规定,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精神活动健全的人作案,或者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我们经常听说的精神病人杀人不偿命是片面的!精神病人杀人需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需要经过专门的鉴定才能具体判断。希望警方尽快公布鉴定结果,以正视听!

法制社会必须学习法律知识,正所谓你不懂法,并不会减轻你承担法律后果的责任!并不会因为你“不知犯法”的理由,免除你的法律责任,所以学法知法,既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顺应时代的需要。这个时代,你不懂法,必将成为法制社会的淘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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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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