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我的群(八五一)
婚恋疾病的故事
一位准备进入新西兰婚恋群的单身者,在信息填写时,主动谈及个人的身体疾病问题,询问我们,Ta是否适合入群?
自年6月30日创建新西兰婚恋群以来,我们一直都没有考虑过这个的问题,婚恋当事人的身体疾病信息是婚恋信息中的空白项。或者说,如果单身者有身体疾病,很多是当事人的个人隐私范畴,但是,有些疾病的确影响两个人的婚恋选择。
有一位单身者说,她从小到大都被人夸奖为漂亮,而且在学习和工作中,都非常的上进,在与人沟通、接触或交往中,时刻能感受到他人赞叹的目光。她在家里是一个受父母喜爱的乖乖女,在社会中是一位人人称羡的靓丽女孩,在工作中是一位上下赞叹的白领丽人。所以,她的个人自信心很强,凡事都追求完美主义,对自我的要求很高。
在24岁的时候,一次偶然的身体健康检查中,她被查出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英文名字是:systemiclupuserythematosus,简称SLE。这种疾病是一种多发于青年女性的累及多脏器的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结缔组织病。很多研究显示,该疾病与遗传、内分泌、感染、免疫异常和一些环境因素等,都与该病的发病有关。
专业一点的说法就是,在遗传因素、环境因素、雌激素水平等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下,导致T淋巴细胞减少、T抑制细胞功能降低、B细胞过度增生,产生大量的自身抗体,并与体内相应的自身抗原结合形成相应的免疫复合物,沉积在皮肤、关节、小血管、肾小球等部位。
简单地说,这种疾病会引起溶血性贫血、淋巴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等,从而导致机体的多系统损害。这种疾病一般处于早期、轻型和不典型的病例较多,有些重症患者有弥漫性增生性肾小球肾炎,也有一些患者有可能自行缓解。
她说,作为一位高傲的、受人欢迎的女生来说,突然生病后,她根本不能接受,每天晚上都哭,差不多有大半年,才慢慢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在家人和朋友的陪伴下,她开始接受定期的检查、吃药等等,表面上看,对日常生活都没有多大影响,但是,因为特殊的身体疾病,她是无法与异性有亲密接触的。
她问我:在新西兰婚恋群,是否有男士能接受她?
一个人患有什么疾病,在不涉及婚恋选择或婚恋关系时,更多的从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但是,如果一方的身体疾病会直接伤害到对方的生命健康和生育利益时,有些国家的婚姻法律就会要求“隐私权”应当让步于“知情权”。
例如,中国大陆的婚姻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所以,中国的婚姻法律规范中,对一些严重的身体疾病做出了禁止结婚的法律规定。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中国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六种疾病:
1、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所以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所以禁止结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也是众所周知的,由于行动不便,无法履行夫妻义务,所以禁止结婚。
6、麻风病,以前的中国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
关于有生理缺陷(即无性行为能力)能否结婚,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是作了禁止性规定的。但因为生理缺陷不属于疾病,且无传染、无遗传,对社会没有危害,所以到年修改婚姻法时取消了这项规定,实行“愿者不禁”的原则,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无性行为能力,但愿意与之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干涉”。但,如果婚前不知,婚后发现“上当”,可以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经查证属实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
中国法律上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疾病传染给他人或遗传给下一代,影响人口素质。为保障后代和民族健康,国家从立法上作出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单身者患有严重的身体疾病,不同国家的婚姻法律规定是不同的。
在新西兰结婚的禁止性规定是:年新西兰婚姻法案规定,具有特定血亲(包括拟制血亲或姻亲关系)的人之间不得结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该禁止性规定的,家庭法庭有权宣布该婚姻自始无效。除此之外,新西兰不会因为一方婚恋当事人的身体疾病而限制结婚的。
具体地讲,新西兰没有婚前检查的法律规定。对单身者身体健康情况的